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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中国美协展览

          2012年中国美协展览
            为进一步弘扬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发展繁荣,让更多的艺术家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画创作中来,打造中国气派的精品力作,烘托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气氛,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洛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锦绣中原’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洛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洛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南省中原文化建设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洛阳市美术家协会
           
                   洛阳美术馆
           
                   河南中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毛万春
           
          主  任:吴长江 李柳身
           
          副主任:刘  健 杨炳旭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 斌  王 绣  文柳川  归宝辰
           
          刘 杰  杜 军  李 伟  曹相春
           
          办公室主任:杜 军 文柳川
           
          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李建杰
           
          展览编辑:罗忠宝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2年4月下旬
           
          五、展出地点:洛阳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收藏费12000元/件);入选作品200件(收藏费8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收藏。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罗忠宝
           
             办公室电话:(010)59759200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2年1月
           






                 “美丽家园·魅力新疆”第七届中国西部大地情
                     ——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我国西部边陲。是中国面积最大、陆地边境线最长、毗邻国家最多的省区。新疆有着辽阔的地域,丰富多彩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风情。如今这片充满艺术气息和浪漫情怀的土地承接了“第七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党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后,新疆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以先进文化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为宏伟蓝图,全面进入新的发展历史时期。新疆有着艺术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资源,自古以来就是艺术家进行创作的灵感之地。“西部大地情”正是中国美协为广大美术家认识新疆、体验新疆、展示才华、反映时代、进行艺术创作所搭建的展览平台。2012年新疆以“美丽家园·魅力新疆”作为主题举办“第七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欢迎全国美术工作者踊跃投稿,给西部大发展的文化事业添光增彩。 

            现将“第七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中盈集团
           
          三、协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四、展出时间:2012年7月 

          五、展出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六、展览组织委员会:
           
          顾   问:刘大为    胡  伟
           
          主   任:吴长江   施生田  黄永军
           
          副 主 任:刘 健   邓维东  解亚莉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西京   王利峰   计美赤烈   李宝堂   宋  鸣   周荣生   郝  平
           
          彭治力   钟纪明   梁时民    雷  波   谢  麟   杜  伟  
           
          展览办公室主任:杜 军  郐振明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杜  伟  
           
          展览责任编辑:刘天宇
           
          七、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
           
          八、作品征集:
           
          1、 全国范围(含港、澳、台地区)。
           
          2、 凡以中国画、油画形式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加。
           
            中国画:作品规格(无需装裱)宽、高不超过两米。
           
          油  画:作品规格(需加外框)宽、高不超过两米。
           
          3、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填写: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和画面相同)、作品规格(高×宽厘米)以及作者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同意收藏。 

          4、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5、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6、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邮寄复评参展费:中国画每件100元、油画每件150元。海外作者收取参展费每件50美元。 

          7、展览展出中国画、油画作品约300件。 

          8、参加复评作品须妥善包装,包装损坏概不受理,中国画请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以免损失。油画托运需中铁快运或物流送货上门。复评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9、画展信息将在 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及时发布,未入围作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初评作品照片不退。 

          10、征集作品照片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30日截稿 

          11、初评收件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室。邮政编码:100083 

               收件人:刘天宇 电话:            010-59759682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和所有权。
           
          十、奖励:
           
             设优秀作品60件由组委会支付收藏费:中国画作品每8000元(人民币),油画作品每件10000元(人民币)
           
             入选作品约240件由组委会支付收藏费:中国画作品每件4000元(人民币),油画作品每件5000元 (人民币)。
           
          此展览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支持西部地区美术发展战略的扶持项目,作品收藏费与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其它单项展览有区别,特此说明。
           
          1、所有优秀、入选作品将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2、优秀作品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美协的条件之一。
           
          3、本届展览所有展出作品将全部收录出版画册,凡入选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4、 入选、优秀作品将被展览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2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展现中国画在新世纪,新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艺术风貌,弘扬中国画立足传统,走向现代的艺术精神,让更多的艺术家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画创作中来,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与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的“2012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将在上海市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主  任:吴长江  施大畏  迟志刚
           
          副主任:刘  健  陈  琪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卢辅圣  乐震文  杜  军  李  伟  张雷平  张培成  徐立铨  韩  硕
           
          办公室主任:杜  军    

          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丁  设  

          展览编辑:张英财  陶文婕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2年11月15日
           
          五、展出地点:上海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4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收藏费12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收藏费8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收藏。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
           
          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
           
          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
           
          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     9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张英财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2年1月
           “2012全国中国工笔画展”征稿通知
           
            2012全国中国工笔画展,旨在积极吸收丰富的艺术营养,在传统中探寻精神的渊源,探索多样化的形式和个性化的语言,以不断追求新的创造。注重在创作中体现传统的韵味与格调,在社会变迁与生活变化中获得持续创作的动力和源泉。从而为工笔画坛增添了新鲜的力量。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沧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  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沧州市美术家协会  沧州画院  河北川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  展览组委会:
           
          主  任:吴长江 焦彦龙    

          副主任:刘  健 闫继红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子刚 杜军 祁海峰 张福林 李伟 康连顺
           
          办公室主任:杜军 祁海峰
           
          办公室副主任:李伟 康连顺
           
          展览编辑:董竟成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2年10月18日
           
          五、  展出地点:河北省沧州市名人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40件。
           
          七、  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收藏费10000元/件)。作品全部由
           
          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收藏。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     8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董竟成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2年1月




           

          “2012吴冠中艺术馆开馆暨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吴冠中先生是从宜兴走出去的一代大师,2012年8月29日是吴冠中先生的诞辰纪念日,也是吴冠中艺术馆开馆之日。为了更好地交流、弘扬和传承大师的美术思想、人文精神,中国美术家协会、宜兴市人民政府将举办“2012吴冠中艺术馆开馆暨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宜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宜兴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吴冠中艺术馆
           
            协办单位:江苏东来文化产业集团
           
          二、 展览组委会:
           
          主 任:吴长江 王中苏
           
          副主任:刘 健 张立军 承 强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 石 许伟英 许夕华 宋玉麟    邵亚群 杜 军 李 伟 洪 雅    董 平
           
          办公室主任:杜 军
           
          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杭中吉
           
          展览编辑:康 蕾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2年8月29日
           
          五、 展出地点:宜兴市吴冠中艺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 60件,入选作品200件。
           
          七、 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 件(收藏费12000元/件);入选作品200件(收藏费8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收藏。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3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26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 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2年1月





           
          “八荒通神——哈尔滨中国画作品双年展”征稿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精神,促进中国画的创作与交流,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设立和主办《八荒通神——哈尔滨中国画作品双年展》。
            本次展览力求通过参展画家创作的作品,展现和宣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天、地、人和谐相生”的精神,引发当代社会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期望能创作出具有中国当代人文精神的艺术精品。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黑龙江禹舜文化艺术研究院
           
                         禹舜美术馆
           
                         哈尔滨市呼兰区美术馆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中华文化发展基金会
           
          二、展览组委会:
           
              主  任:吴长江  张丽欣
           
              副主任:刘健  卢禹舜  张鹏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项  王  飚  卢  虓  刘庆明  纪连彬  杜  军    

                      李  伟  李  岗  吴团良  高  弟  周艺文 

                      办公室主任:杜军
           
                      办公室副主任:李伟  王项
           
                      展览编辑:苏鸣  王飚  王跃奎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2年6月6日
           
          五、展出地点:禹舜美术馆(哈尔滨)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60件(收藏费12000元/件);入选作品200件(收藏费8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收藏。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 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  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苏鸣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2年1月
           
           
           
           
           
           
           
           

           
            “翰墨新象”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翰墨新象”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主题词:海上百年、世纪丹青,弘扬现实主义创作精神,关注民生、关爱自然、传承创新。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上海浦东书画院
           
            协办单位:刘海粟美术馆    川沙文化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邓  捷
           
          副主任:刘  健  夏煜静  李泽龙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卫国  王美华  杜  军  陆  星  李  伟  郭  慧
           
          办公室主任:杜  军  郭  慧
           
          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张  坚  箫烨璎
           
          展览编辑:孙同和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2年10月22日——10月28日
           
          五、 展出地点:上海浦东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4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60件(收藏费12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收藏费8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收藏。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     7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同和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2年2月
           



            


           




           
          关于举办“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
          暨第12届全军美术作品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美术家协会,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于2012年“八一”期间在中国美术馆联合举办“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暨第12届全军美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主席“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歌颂党领导人民军队走过的战斗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突出展现全军官兵以推动国防和军队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崭新风貌;突出反映全国各族人民与人民子弟兵的鱼水深情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突出表达全国军民团结一心,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的豪情壮志。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尊重历史、尊重艺术规律、尊重美术家的独创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发展先进军事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新的贡献。
           
          二、作品内容
           
            凡以我军光辉历史、军队现实生活及双拥共建为题材的美术作品,经评选后均可参展。鼓励创作表现重大题材的作品,特别要下功夫组织力量创作反映我党领导人民军队发展壮大和新中国国防建设重大历史事件为主题内容的新作品,反映我军忠实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为主题内容的现实题材新作品。
           
          三、作品要求
           
            1、自2007年“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全军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送选(展出后全部退件)。
           
            2、每位作者入展作品不超过2件。
           
            3、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装置、水彩画、宣传画、连环画、实验艺术作品等。
           
            4、作品尺寸:中国画、油画:宽和高一般不超过3米,
           
              油画自带外框,国画须装裱成板或片。水彩画、年画、宣传画:宽和高均不超过1.8米。版画:宽和高不超过1.8米。雕塑、装置、实验艺术:高、长、宽均不超过1.5米。大型雕塑可展出缩样,并须附加原作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20寸。连环画:每幅尺寸不大于四开纸。各类超大尺寸作品,需特殊申请,提前报展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选原作参展。
           
          四、作品评选、评奖
           
            聘请军内外著名专家组成评委会,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和获奖作品,拟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 20名,三等奖40名,入选作品400件左右,并设组织奖若干名,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分别发给证书。
           
          五、展览时间和作品件数
           
           1.展出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8月9日,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同时举办学术研讨会。
           
            2. 展出作品件数:约470件。
           
          六、出版画册
           
            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将结集出版,赠送作者,下发部队。
           
          七、报送作品的时间、地点
           
           1. 先报送作品照片。作品照片尺寸不小于七寸,所送照片背面请注明题目、种类、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寄送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21号西院总政文化工作站内(解放军美术书法研究院)“庆祝建军85周年美展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1,电话:010—66179360。
           
          2.初评入围作品。美展办公室将及时通知报送单位及个人,报送原作进行复评。收件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10日,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利、章红兵、宋时兵





           
          时代风采——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征稿通知
           
            为弘扬现实主义艺术精神,促进中国当代美术的艺术创新、学术积累、彰显民族文化、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推出当代美术名家新作,以真、善、美的艺术精品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现将“时代风采——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燕文  靳尚谊  刘大为  王  湛   
           
          主    任:吴长江  章剑华  梁勇  王慧芬
           
          副 主 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健  宋玉麟  言恭达 杨企鹏  高  云 

          委    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尹  石  刘伟冬   杜  军  沈行工  张华清  
           
          张兴来  陈  坚   陈世宁  徐明华  周海歌
           
          秘 书 长:李朝润 尹  石  杜  军  陈世宁
          副秘书长:柯强兴  李  伟  陈新建     
          办公室主任:孙  宁  佘玉奇  高建胜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2年 11月16日开幕。
           
          五、展出地点:江苏省美术馆(新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评出金奖作品10件、入选作品9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获奖、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获奖作品10件,收藏费13万/件(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入选作品90件,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3、出版《时代风采——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壹册。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谢绝合作作品和超大作品投稿。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
           
          为了更好展示本人作品的整体效果与水平,作品自行装框。作品装框后的镜框外径长宽均不得超过2米。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尺寸、地址、联系电话。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作品登记表》。送件须妥善包装并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30日截止,9月初初评。
           
          十一、照片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A710室
           
          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宁  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 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组委会
           
                                                                    2012年1月

      协会公告
      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70周年山西省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2012年,适逢“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讲话》一直引领着社会主义文艺的发展方向。在建...详细>>
      2012年中国美协展览
        为进一步弘扬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发展繁荣,让更多的艺术家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画创作中来,打造中国气派的精品力作,烘托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气氛,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洛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锦...详细>>
      协会动态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2012年全省美术工作会
      ·力群版画研讨会通讯
      ·山西省水彩画艺委会赴平顺写生
      ·江山多娇・2011中国百家金陵画展(...
      ·阳泉市美术家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山西省山水画艺委会赴太行山写生侧记
      ·省油画学会一行赴阳泉四矿体验生活
      ·我省两件作品入选第19届全国版画展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阳煤新大地写生创作基地
      ·庆祝建党90周年——山西省黄河魂·太行情
      美术展厅
      大赛会
      当代愚公
      攻克首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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